這次出發前我看到很多人的遊記說一定要買Longchamp,因為法國英國街上的女孩都揹這個很好看。但我看到它本人之後覺得真是醜到不值那個錢,一個歹歹的塑膠樓仔居然要2、3千!幹咧潘仔才去買!里長發的環保袋都比它好看,可能是我不懂時尚吧但我這人就很討厭盲從。
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價值觀,並不代表正確,若是你有錢想去買當然很ok,只是因為本公子是老殘窮所以買東西很在意價錢,除了有些功能性或設計感的東西可以買好一點的我贊成,譬如鞋子、背包、墨鏡等等這種能減輕身體負擔的;但其它很多東西我覺得不要太難用就好,沒必要花大錢去買一些品牌的名氣。
像這次去巴黎我最得意的戰利品就是身上這件5歐的二手皮衣(185元台幣)。重點是我想買皮衣很久很久了,但真皮太貴塑膠皮又很假所以一直都沒買。結果搜到巴黎有二手衣店我就想說去看看,沒想到被我挖到這件簡直得意洋洋!那間店超多本地人去買,生意好到還在斜對面又開家分店結果也是生意好到爆(那邊光是Burberry的風衣就好多件,地點我再分享在遊記裡)。
但我覺得妳就是要有自己的個人特色啊!比如我有個朋友能把各種阿罵的花花衣搭配的很時尚,讓人一看到花花的東西就想到她。「把地攤穿的像名牌貨而不是穿了名牌也不像太子」這才是真本事;而不是明明不適合自己還硬要盲從,只因為現在流行或是因為它是名牌,這樣人家在想起妳這個人的時候只會記得妳身上有什麼名牌卻想不起妳的臉長怎樣。
(就像我永遠記不得那些一天到晚在吃這用那,每天很忙只差沒擦洨抹尿在身上的粉團主人到底長怎樣,是一個道理吧?)